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于二零零五年五月成立,其书面职权范围乃厘定本公司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评估其表现及批准其服务合约之条款。薪酬委员会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成员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

  1. 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并建立有关薪酬发展政策之正式及具透明度之程序;
  2. 拥有厘定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特定薪酬组合之授权责任;
  3. 确保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概无参与决定其本身之薪酬;
  4. 向股东提供如何就任何须经股东批准之董事服务合约投票提供意见;
  5. 对购股权计划规则作出毋须股东同意而薪酬委员会认为必需或适宜之修订或增加,惟须
  6. 遵守该等规则所载之限制;及
  7. 考虑及议决每次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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